2024年8月我们4人在洛阳轴承厂关林路厂区热处理厂,造彩钢房10天左右,工程早已投入施用,到现在一分钱沒付,共计2万8千元,多次讨要无果,上有老下有小要养,信用卡也逾期了,实在没办法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解决问题,还我们血汗线。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反映的问题应当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洛龙区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5523790。希望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为什么不能让欠债公司出面解决?为什么让讨款人跑断腿?我们要的是钱,各部门都不做为,要各种资料。为什么就不能问问欠钱的轴承厂?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5-30 11:13:43
如用人单位违反该《条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552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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