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物业公司在房屋未建成期间违规入驻,违规收取未竣备期间物业费,并以滞纳金方式逼迫业主接受房屋未建成、未竣备期间的违法物业费。很多业主多次向物业公司沟通缴纳合法物业费被物业拒绝,导致业主无法正常缴纳物业费。在竣工备案房屋登记日期后收房的业主,被疑似涉黑的物业强迫缴纳房子在未建成、未竣备、未收房期间的物业费!多次向当地部门反馈此事,得到的承诺和物业公司的实际做法完全不一致,一次次被物业公司欺骗,时间长达两年多。很多业主被逼无奈投诉无门,希望有关部门重视,不要让过激或悲剧发生!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诉求人反映河洛宸院物业违法收取为竣备物业费问题。 经调查,河洛宸院部分房产未拿到竣工备案已交付业主,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项目合法交付的法定条件。未取得竣工备案前的物业费收取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判定标准:若物业确实提供服务,依据《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相关条款,业主需支付对应服务费用;但因房屋未达法定交付条件,建议双方依据实际服务内容、未竣备原因等协商解决方案,或通过司法途径明确权责。 洛阳市孟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咨询房管局物业办相关专责,得到其答复是已经向物业了解了情况,物业存在违法收取未竣备物业费的问题,但该问题不由房管局管辖,房管局不管,由城市管理局管。请问该回复是否存在推诿搪塞问题。另外咨询物业提前收取当前日期半年后物业费的滞纳金是否合适?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5-30 10:45:47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诉求人反映河洛宸院物业违法收取为竣备物业费问题。 经调查,河洛宸院部分房产未拿到竣工备案已交付业主,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项目合法交付的法定条件。未取得竣工备案前的物业费收取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判定标准:若物业确实提供服务,依据《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相关条款,业主需支付对应服务费用;但因房屋未达法定交付条件,建议双方依据实际服务内容、未竣备原因等协商解决方案,或通过司法途径明确权责。 洛阳市孟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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