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5-27 15:42:58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诉求人反映河洛宸院物业违法收取为竣备物业费问题。 经调查,河洛宸院部分房产未拿到竣工备案已交付业主,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项目合法交付的法定条件。未取得竣工备案前的物业费收取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判定标准:若物业确实提供服务,依据《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相关条款,业主需支付对应服务费用;但因房屋未达法定交付条件,建议双方依据实际服务内容、未竣备原因等协商解决方案,或通过司法途径明确权责。 洛阳市孟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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