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5.19号的时候通过中介公司叫洛阳栖居住房租赁公司在洛龙区百汇城租了一个房子,当时中介联系的时候电话里告知我没有中介费而且我也说了我只租一个月,他们同意才过去看房的,看完合适以后,他说先交1200的定金吧,定金可以转为房租。他们跟房东联系下看看1200能说住不能,然后我付了1200的定金,然后他们跟房东沟通也同意了1200租一个月。然后中介就说拿我手机弄一个小程序签一下定金条,然后他把我手机递给我显示一个空白页面就说这是定金条你签个字,然后我签了以后吧就显示一个定金合同,合同上除了定金1200房租1200还显示一个服务费1200,我问服务费是啥他说这个不收取的。然后当时也比较相信他们就没多追究,然后吧房东来了以后就说还要收取365的房屋管理费,这个是不退还的,而且还需要签署一年的租房合同,我说我联系你的时候你不说,付定金的时候你不说,现在你诱骗我签完定金条了告诉我还有这,我不租了,然后他们以签署了定金合同为由拒绝退款,这时候房东直接就走了。同时我报警,警方来了以后人家也拒绝退款但是我们协商住如果住的话管理费按照一天一块钱住几天收几块,并且在我不住的时候提前7天打招呼转租,如果转租不出去也只收10天房租。因为当时确实需要租一个房子,更何况有警方在场我就同意了他们的说法,并签署了租赁合同,签完合同以后,那中介又找我收取刚刚定金合同中的1200服务费,我说你刚刚不是说没有吗现在咋又有了,我不给,然后他跟房东联系把我的密码锁停了,等于是交了房租签了合同房子也住不进去,迫于无奈我又缴纳了1200的服务费。而且现在转租人家也不认了,警方有视频。这是与中介公司的纠纷
然后是与房东的纠纷,在住进去当晚我就感觉房间异味严重,睡不好觉,我跟房东联系睡不成,请求退租,人家说要缴纳违约金2880,我不同意,就去调查他房子的合法性,联系洛龙住建局表示百汇城3号楼没有通过他们的竣工验收,暂时还没交房。并且我还查到这个房子经过改建,将原有的厨房 客厅等都改为了卧室用于出租。根据洛政办2021 50号文出租房屋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我想问就这个房子未交付和房子改建出租,能否由部门出面跟他协商给我退费,另外就是中介公司事先承诺不收取的服务费后又收取的1200元服务费能否退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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