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涧西某服装厂改建项目占用小区消防通道的情况反映
您好!我们是住在西苑路24号院(原涧西工商局家属院、洛阳市歌舞团家属院、洛阳市职业技术培训学院)30余年、平均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业主代表,现向您反映关于原上海市场步行街某服装厂旧厂房改造为酒店,其私自破窗立门,占用小区唯一公共消防通道对我们小区居民生活、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和安全隐患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并妥善处理。
一、 施工占用小区唯一公共通道
据我们了解,该项目是原涧西一服装厂改造为桔子酒店,将于十月竣工营业。其正门临周山大道,南门临西苑路,而在施工时却将其大楼背面东边即我们小区通道正中处破窗立门,并将施工设备、建筑材料等大量建材堆放在小区唯一的公共通道上,导致通道严重堵塞。这不仅给居民的日常出行带来极大不便,如居民步行通过时需小心翼翼侧身避让,车辆通行更是困难重重,常常造成长时间的拥堵,有些居民不得不报警求助。更为严重的是,此公共通道作为小区的消防通道,施工占用行为严重违反了消防安全相关规定。一旦小区内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消防车辆将无法及时顺利进入小区实施救援,这对全体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施工方的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该条款,严重损害了小区居民的公共安全利益。
二、酒店停车场出入口(或消防通道)设置在小区唯一出入通道上
该酒店南面出口临西苑路,西面出口临周山大道,均有出口作为消防通道和停车场出入口及酒店大门口,现却一意孤行将消防通道设至原工商局家属院、洛阳歌舞团家属院、洛阳市职业技术学院的唯一出入消防通道上,这一规划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从交通流量角度来看,小区居民日常出行的高峰时段与酒店经营带来的车流高峰时段可能重叠,这将极大增加该通道的交通压力,导致交通拥堵情况加剧。而且,酒店停车场车辆的频繁进出,与小区居民车辆进出相互干扰,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这也侵犯了小区业主对小区内公共区域的使用权。小区唯一的出入通道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其用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以及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该项目将停车场出入口(或消防通道)设置在小区唯一出入通道上的行为,侵害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另外,根据规定,停车场出入口和道闸的设置不得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车辆通行安全,也不得影响消防和其他应急救援等车辆的通行。在此处设置停车场出入口显然不符合这一规定,对小区整体交通秩序和应急救援通行造成了极大阻碍。
综上所述,旧厂房改造为酒店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上述行为,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损害了居民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我们恳请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对此改造项目进行调查核实:该改造项目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合法合规?土地使用性质改变是否合规?是否通过消防审核?是否符合城市建设规划?是否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许可?
广大业主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听到百姓呼声,本着人民公仆为人民的宗旨,责令施工方停止违规行为,将小区公共通道处违规开的门封住,恢复小区公共通道原貌,在其酒店自有地界内重新规划和开设符合规范的消防通道及停车场出入口,不得占用我们小区内唯一的出入及消防通道,以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恳请有关部门对我们小区居民诉求的关注与支持!
西苑路24号院全体业主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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