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税务局的领导:您们好!2025年5月10日,我们向洛阳市税务局反映我购置洛阳市龙祥房屋开发公司的房子,至今没有给我们开具购房发票,请贵局督促办理;如果开发公司龙祥公司无法开具发票,请贵局给洛阳市税务局第二分局出具一份函件,说明目前龙祥公司目前无法给我开具购房发票的说明函,并电话告知我。洛阳市税务局5月16日网上回复我,此问题已交洛龙区税务局处理;到今天为止已经10余天过去了,可能您们工作繁忙,我还没有收到您们的回复信息。
此事不难,龙祥公司能开发票最好,不能开土地增值税发票,只需要贵局向洛阳市税务局第二分局出具一份函件说明情况,我们就可以办理下一步有关手续。
请洛龙区税务局的领导在百忙中给与办理。我们等着您局的回复。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5-05-27 10:00:22
网友您好:在接到您的咨询后,洛龙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已在5月16日与您取得联系并了解事情经过,经调查,洛阳市龙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为风险纳税人,开票额度受限,但接到您的诉求后税务机关已增加其临时开票额度,并且洛龙区税务局已向洛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出具《洛龙区税务局关于洛阳市龙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转让(销售)不动产涉税情况说明》,但因您的房产属于工抵房,与开发商之间存在一定的纠纷导致开发商还未为您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已对其应开未开发票行为进行税务处罚。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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