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6-03 15:31:0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住建局进行办理。经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同时,我区根据洛阳市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实施方案“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协调专营单位,确定“政府补贴+居民出资”的出资模式。老旧小区水改按照户均2900元收取改造费用,其中居民户均出资1558元,剩余部分费用由政府资金兜底。电改工作由供电公司承担高压部分费用,居民按照1980元/户费用收取,剩余部分费用由政府资金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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