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泽信云越天著小区的一名业主,向你们反映一下关于泽信小区无法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问题。
国家提倡节能减排,鼓励百姓购买新能源汽车,但是购买新能源汽车后本人向电网公司申请安装充电桩时,电力部门却告知该小区居民用电及地下停车场正式电未移交,开发商未整改等原因,导致该小区业主无法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根据市场行情及现有地面营利性集中共享充电桩充电是每度1.2元-1.45元。自建充电桩是民用电价,夜里每度0.37元左右,白天则0.5元到0.6元,综合考虑营利性充电桩电费是自建型充电桩电费的3-4倍,大大的增加居民使用成本。
2015 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提到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需要预留建设充电设施安装条件。2023年国务院最新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也提到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
国家既然鼓励新能源汽车,电力部门是不是应该做好基础保障,不应该把安装充电桩的基础给斩断,望领导能够关注。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5-05-27 09:52:3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伊滨供电公司核实,客户反映的泽信·云樾天著目前为非直供小区,该小区正式电的电力工程由开发商(洛阳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行委托设计、施工。该小区前期存在不满足“新建居住区的固定车位应当按照规定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的条件。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于2025年4月24日出具《关于办理凤鸣水岸、水岸华府、建业天明观山悦、 伊滨区洛阳光电设备研究所高级人才小区、泽信云樾天著、柏悦雅苑等六个商住小区正式供电手续的函》,函中表示该小区电动汽车配电设施由产权单位自行维护管理, 产权不移交,该小区居民充电桩安装和使用由小区产权单位负责,已解决居民充电桩电力设施不满足要求会影响正式电验收的问题。如小区业主有电动汽车充电桩用电需求建议联系小区管理方办理。 目前该小区正式电的内部电力工程正在施工中,开发商在小区内部电力工程未完成的情况下私自向业主交房,并违规使用公共部分变压器为业主转供电,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一直关注该小区内部电力工程施工进展,待该小区正式电内部电力工程施工完毕后,供电公司全力配合开展验收和正式用电装表送电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