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小区四组团入户门不让改变开启方向,私自改变窗户开启方向的住户什么时候更改回来?为什么还没有通知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5-05-26 08:52:1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李村街道办事处调查,因入户门外开有较大安全隐患,李村街道执法队依照下列条例,要求违规装修业主将外开改为内开。 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第一款第四项:“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的规定。 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三款: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视情节轻重,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拆除的,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申请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对于您反映有其他业主存在违规装修,目前李村街道办事处执法队正在配合上庄社区、物业对二号小区四组团内存在违规装修的住户,开展整改工作。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7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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