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在洛轴工作时被砸伤,骨折认定工伤,出院上班后办理医疗费用赔付时,要求医院出具膝关节固定的耗材粘贴单,去医院跑了一下午,住院科室,主治医生,病案室等等都说没有这个证明材料,如果没有证明材料就不给我们报销工伤医疗费,就想请问这个证明材料是合理的吗?如果是合理的为什么医院提供不出来?难道医院用的是三无产品?提供不了材料就要老百姓自己背锅?请求回复这个材料到底哪里可以提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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