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轨道集团 2025-05-22 11:42:56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洛阳市轨道交通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5月21日9:30分我司安排专人与诉求人取得了联系,对诉求人所提建议进行了回访,诉求人对我司所做回访表示满意。
根据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洛阳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洛阳市轨道交通禁限带违禁品目录》规定:额定容量超过20000 mAh的充电宝属于限制携带物品,禁止携带进站乘车。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已详细记录,并向相关部门反映。给您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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