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网2025年1月18日的新闻:2025年1月20日至3月31日,洛阳将推出2025洛阳新春房产促消费系列活动。该活动由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等承办。活动期间,洛阳市财政投入800万元财政资金,对中心城区(不含偃师区、孟津区)活动期间新购的1000套成套商品房住宅,按照每套8000元发放购房补贴。凡活动期间缴纳购房首付款并网签成功的购房群众即可申请(按商品房合同提交商品房网签时间先后顺序),补贴总套数1000套,补完为止。经购房群众申请、住房中心审核,补贴资金将直接转入购房者银行账户。截图如下
这个活动出台以后,就赶紧完成首付款,网签和签订合同,而且中间2月、3月份、4月份一直打电话,均表示没有细则,让等待,好不容易出来了初审名单,去了又被告知:由于首付款第一笔(定金)不在期间,不能受理。截图如下。请问:
1、为何1月份公告与5月份的细则不一致,如果一开始就说明第一笔和最后一笔必须都在时间段内,还会有现在的问题吗?
2、相当于细则再一次缩小了范围,有玩弄文字游戏的嫌疑?
3、对接市民之家窗口等,均表示执行部门,无法解释,请有关部门给予正面回应。鼓励老百姓买房,不能买了房,又说不符合细则,一开始比较含糊。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