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教基【2025】95号文件明确规定,“ 体育考试按照各地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组织实施,按总分10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满分30 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以上测评和考试工作由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请问洛阳市为什么一定要把省里的综合素质评定,划为15分,另算呢!这15分的监考分值是否公平公正合理!希望洛阳市可以严格遵照省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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