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充电3元没用完退回0.75元,没退回,微信根本没有收到这笔退款,更早还有一笔,已经无法查询到了,这样作为不知道坑了多少人的钱,希望监管部门能查一下,监管到位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5-21 16:03:05
网友您好:
经查:该院充电桩设备为2016年第一批产品。由于设备投入使用时间较早,功能存在局限性,设计存在漏洞,导致用户操作不便。具体表现为用户未使用完的充电金额退回至厂家APP的赠送金额内,且赠送金额需在充值金额使用完毕后才能使用,从而引发用户误解,认为存在乱收费情况。目前,该院表示积极整改:已与第三方充电桩设备公司进行沟通,计划在近期对现有老旧设备进行全面更换,从根源上消除设备设计缺陷带来的问题,确保用户正常使用及资金合理管理。同时表示后续会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车充电桩的管理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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