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老年人保障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期间单位职工每年享有累计不超过20天的陪护假。
国有企业单位劳资员回复没有接到上级通知。
向单位反应单位回复确实有单位实行,但我单位尚未执行该条例
此行为是否违法,是否侵害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6-03 15:34:27
网友您好:
用人单位不执行独生子女护理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具体请向主管部门卫健委反映。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