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雷闯,29岁,是洛阳市新安县公安局铁门派出所辅警,2025年4月5日值加班一天一夜后,于2025年4月6日9点多从单位离开不到一个小时猝死,事发后铁门派出所仅赔偿部分丧葬费用,后续问题至今无人处理。更让人气愤的是家里在办理丧后其他手续时,发现儿子雷闯工作四年以来,仅缴纳一年社保,其余工作时间均未缴纳社保,从事发到现在家属曾多次前往新安县铁门派出所、新安县蓝盾劳务派遣公司、新安县劳动局、新安县社保局协商此事,各单位互相扯皮推诿,均告知无法解决问题,平民百姓申冤无路,我请求上级领导替我儿子伸冤,还我儿子公道!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公安局、社保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反馈如下:1、接到家属反映后,公安局领导第一时间处置,报送工伤科,目前劳务派遣和公安部门正在积极处置该问题。2、根据豫人社规〔2020〕4号文件规定:《劳动法》施行后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劳动者,在单位就业期间应缴费但未缴费的,允许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时段的养老保险费,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1995年1月1日。申请补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责任主体是应缴费但未缴费的用人单位。按本通知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向其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其家属可向用人单位反映,由用人单位到社保中心申请补缴其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3、人社局领导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进行调查,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为您办理。
请问,这么多天了还没得到解决,我作为死者母亲谁又能理解我失去儿子的痛苦,成天以泪洗面,活在痛苦之中,难道这人命关天的就没能放在心上来解决此事请求相关领导重视,还我儿子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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