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母亲为糖尿病高血压病人,老家金村,一直随我居住孟津县城,之前门诊购药一直可以报销,近期定点医院缺药,随转去城关卫生院购药,也缺药就不说了,缴费时候收费人员告知我不能报销,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政策是怎么说的?还有慢病报销定点医院缺药了怎么办?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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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5-05-21 11: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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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病认定通过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政策范围内报销待遇。如有疑问您通过洛阳医保微信公众号智能客服人工服务渠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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