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号街坊物业公司从2024年11月开始,对进入小区地面停放的机动车收取停车费。对未签订停车服务协议的机动车进入小区,90分钟内免费,超过90分钟,按照白天3元、夜间6元进行收费。根据“洛发改〔2018〕3号”文件的规定,未签订协议的机动车进入小区停放超出90分钟的,物业公司收费是不是执行市场调节价?这个价格是物业公司自己确定的吗?如果物业公司依据“洛发改〔2018〕2号”文件的规定,对未签订协议的机动车进入小区,执行白天3元、夜间6元进行收费,是否需要向城管部门备案,取得经营资格?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5-05-12 17:08:33
尊敬的网友:
您好!因洛发改[2024]1号文的颁布,所以洛发改[2018]3号文自动废止。 洛发改[2024]1号文第四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价格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人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道路、场地划定车位停放车辆的,车位划定、分配方式、服务费、收益分配方式等,按《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涧西区住建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