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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兴隆寨小区物业无作为?

    我的车在自行车位被刮,查监控看不到,还是主干车道,向物业反映说盲区照不到,车位交着物业费用,你们工作上查找短板,该加装摄像头加装,加强巡逻,不要岀问题一推了之,一句话报警吧?该作为,有所作为!物业为隆源公司不要不负责任?

    lyd_3603fnU35199 2025-05-07 评论0 浏览887 编号 20250507044859933 [涧西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5-05-08 09:48:4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保持物业管理区域共有部分环境整洁、秩序良好,共用设施设备正常、安全使用,并符合下列要求:(五)依法依规落实安全防范责任,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即物业与业主并未签订个人财产保管协议,物业没有保管看管责任。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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