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已多年多次通过电话和到办事大厅以及在网上投诉,一直得不到解决,离退休人员已不是企业员工,其档案关系都已转入社区管理,医保局本应由其个人医保帐户中参保,为啥一定要捆绑给原企业?是为减少工作量吗?希望尽快纠正!其他省市都没有这么做的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21〕22号):灵活就业人员和破产注销企业的退休(退职) 人员等可自行缴纳补充医保保费。目前有在职职工的单位无法办理从个人医保账户中扣除补充医保费用的业务。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在职职工和离退人员是两个不同群体,医保局有什么权力要把这两个完全不同群体的人捆绑在一起?请医保局给出法律文件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