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日晚18点左右,个人车辆位于华夏路与春城路交汇处金玉满堂酒店停车场遭受路边大树压砸,导致后玻璃损坏(全部开裂)及车顶、后盖4到5处挤压变形(需钣金恢复),车辆损坏严重,当时工作人员(树干维护)有致电让本人挪车并联系保险公司出险;今年本人车辆没有购买车损险,因此保险公司不受理。随后路边大树维护工作人员(北控城市服务集团)说这种情况算自然灾害,如果没有车损险,需个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1257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人询问如果人员被砸,受伤如何处理?被同样告知这种情况属于天灾,如果人被砸受伤也需要个人承担责任,和维护树干没有关系;
目前车辆需要维修,想提问以下问题:
1.车辆被路边大树砸损,需要我个人来承担所有后果,这是否与民法典的规定相悖?
2.路边绿植、树干维护工作是否有进行到位(同样的风力,当时只有1棵树倒了)
以上问题希望相关部门给到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