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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西工区王城路街道办事处问题

    4月30日下午大风,停在涧东路3号院的汽车,被小区墙上松动坠落的照明太阳能灯砸中前挡风玻璃,致使车辆损毁无法使用。

    咨询律师,根据《民法典》第942条,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设施(如路灯)负有定期检查、维修养护的义务。若物业未及时排除路灯老化、松动等安全隐患,导致坠落砸车,物业公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太阳能灯没有维护而被大风刮掉砸中车辆,随即和物业公司联系,物业经理称,路灯是街道办事处安装的,归街道办管理,物业不负责任。和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车辆损坏无法使用,物业置之不理,请问问题该如何解决。

    天天进步 2025-05-05 评论0 浏览2549 编号 20250505025050130 [西工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5-05-06 15:26: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涧东路3号院属地税家属院 ,该院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其中包含路灯安装项目,质保一年。现应当由洛阳汉伦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物业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并维护,按照相关物业管理规定由管理单位负责协商处理。因4月30日下午大风,停在涧东路3号院的汽车,被小区墙上松动坠落的照明太阳能灯砸中前挡风玻璃,致使车辆损毁无法使用,属不可预测原因,建议双方协商处理。经与诉求人联系暂定于本周五下午五点与物业公司见面协商解决此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王城路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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