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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下午大风,停在涧东路3号院的汽车,被小区墙上松动坠落的照明太阳能灯砸中前挡风玻璃,致使车辆损毁无法使用。
咨询律师,根据《民法典》第942条,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设施(如路灯)负有定期检查、维修养护的义务。若物业未及时排除路灯老化、松动等安全隐患,导致坠落砸车,物业公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太阳能灯没有维护而被大风刮掉砸中车辆,随即和物业公司联系,物业经理称,路灯是街道办事处安装的,归街道办管理,物业不负责任。和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车辆损坏无法使用,物业置之不理,请问问题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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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5-05-06 15:26:16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区已收悉,已派相关单位进行核查,待相关单位核实情况后,将进行及时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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