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电表预存电还有20度,物业未通知情况下拉闸断电,家里几周又未住人,导致家里冰箱存的各种肉类蛋类等食品长期断电而腐败变质,损失费有300多元,家里恶臭熏天。找物业理论,物业态度强硬一口否定无责任,不予协商处理。恳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5-05-03 16:50:22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核实,水岸绿洲一期物业不存在私自停电行为。实际情况为,该小区电表卡余额剩余20度时将自动断电,业主可将电卡再次插入即可恢复供电,目的是为提醒业主及时续交电费。因该业主长期未在此居住,临时断电后未及时恢复导致相关物品损坏。对于用电知识,物业在业主首次办理用电手续时已进行告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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