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丽景明珠小区内胡乱收取停车费,小区业主没有买车位连放个东西进都不叫进,连缴费的权利都没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对于小区内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一般区分以下两种情况:1.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当事人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其归属。2.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对于小区内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首先应当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区分不同情况处理。若属于业主共有的,则由业主共同决定如何使用和管理这些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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