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存量住房和存量土地的去化问题被持续关注。财政部也提出允许专项债券用于收购闲置土地和存量商品房。我看到当地自然资源部近期也相继发出了有关细则的通知及公示。那么针对该项政策的实施和落地有几点想咨询相关部门。
1.从征集申报到土地移交支付这个环节时间周期需要多久?
2.对于一些无力承建的开发企业,闲置土地被收储之后资金是否全部用于保交楼,是的话如何保障资金的专款专用,避免挪用?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4-30 1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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