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报酬问题:拼好饭订单骑手每单收入仅1.8-2.4元,其中2.4的拼好饭订单甚至是拼好饭总量不足百分之十(单价远远低于普通订单),且配送距离可能更长(如3公里以上),甚至需爬高层(如六楼七楼八楼)且是在拼好饭工资完全不透明的情况下强制让我们配送
当时告知十二点过后夜晚没有拼好饭订单,实际上实行下来是有悖的,如何保障我们的付出和收入成正比呢?
规则冲突:部分城市规定乐跑/众包骑手可无责拒拼好饭订单,但我们需强制接单。
既然贵司主张合作协议,并非劳动合同,那么就意味着不能单方强制骑手接受明显不合理的拼好饭订单。若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必须配送拼好饭订单”,或拼好饭订单的配送要求(如距离、报酬)与普通订单差异过大,是不是构成违约或显失公平
倘若签订的是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民法典》,合作协议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若协议条款明显不公的话,我们骑手是不是有权主张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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