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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阳城市停车管理问题

    4月26日在涧西区某路边停车位停车2小时,被一个阿姨骑电动车在挡风玻璃上放了张停车交费的条子,扫码支付后显示洛阳城市停车平台,想咨询一下,如果这种情况下发生车辆被剐蹭等其他损害车辆行为,在找不到人的情况下,洛阳城市停车平台能否按照民法典规定履行正常的理赔,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网友1405165 2025-04-27 评论0 浏览934 编号 20250427100947542 [弘义集团]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弘义集团 2025-04-28 09:35:31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的关注和支持。因路内泊位停车收费收取的为公共停车资源占用费(不含车辆保管费)。故路内泊位内发生的剐蹭等均属于交通事故,应及时拨打122报警或报保险,交警会根据监控和现场情况定责,我路内停车工作人员也会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协助处理。如您有其它停车业务需要咨询,可通过洛阳城市停车微信公众号留言,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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