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事项
2024年10月交付的君兰江山小区,自2025年3月3日至4月23日(共52天)内累计停电6次(日期:3月5日、10日、14日,4月1日、6日、23日),平均每8.7天停电一次,远超正常住宅用电可靠性标准。经供电公司核实,停电原因为小区内部供电设备故障,非供电线路问题(附供电公司回复记录)。现投诉以下问题:
1. 开发商责任:
- 交付仅半年即出现频繁停电,电力系统疑似未通过合规验收,违反《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 至今未向业主公示《电路验收报告》及三方(施工方、监理方、业主代表)签字文件,涉嫌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
2. 物业责任:
- 未履行日常维护义务,导致设备故障频发(平均每8.7天一次),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
- 发布不实停电信息(供电公司已确认“未通知停电作业”),误导业主,违反《民法典》第944条。
二、法律依据
1. 开发商: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基础设施工程需按设计年限保修;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电路保修期不低于2年。
2. 物业:
- 《民法典》第944条:禁止擅自停限电;
- 《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物业需按合同履行维护义务。
三、诉求
1. 开发商:
- 7日内公开交付时的《电路验收报告》及三方签字文件;
- 对电力系统全面检修,15日内提交整改方案并公示。
2. 物业:
- 提供近3个月设备检修记录及故障报告;
- 统计业主损失(如电器损坏)并赔偿;
- 书面承诺整改,确保非故障停电≤1次/年。
3. 住建局介入:
- 全面调查开发商验收程序是否合规;
- 督促物业整改,逾期未处理则行政处罚。
附件:
1. 供电公司回复记录;
2. 物业通知截图;
3.3月—4月停电通知频次图。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