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西工区牡丹桥西′侧亚威金水岸小区住户。因楼下地埋管漏水在自来水公司协助下修补了管道,我也足额支付维修费用并表示了感谢。 之后交水费时通知我:漏水一百多吨水费共计474元。应由我全部承担。
疑问一:
自来水公司属于公共服务行业,在用户已承担维修费用(九百元整)的前提下,漏水产生的水费难道与你们公司没有任何责任吗?
疑问二:
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注册水表“用水”端之后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请领导们仔细研读这项规定。请领导们注意“用水”和“漏水”的区别意义。我只是个普通老百姓,最底层的家庭主妇,我没有咬文嚼字的水平,只是看到了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没有规定漏水应该由住户承担的字样。如果用法律角度来解读“漏水”和“用水”两个词语的意义,又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
如果不是地埋管漏水的原因,生活中正常用水产生的水费哪个遵纪守法的老百姓没有按时交水费呢?随着社会文明化程度不断发展和提高,各种法律法规也在不断修改和完善。自来水公司作为公共服务行业其管理条例更应该与时俱进,合理修改修订,更好的为用户排忧解难!同时我要感谢抄表员董师傅:在水费问题沟通期间,她态度温和,语言亲切,得知我家有高龄偏瘫老人时为我着想,没有采取停水行为,她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最后我也感谢自来水公司的领导们,感谢你们协助我维修漏水管道!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25-04-23 17:38:15
客户您好:
关注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与您取得联系。经落实,该小区于2001年10月立户交由我公司对小区庭院管网进行维护,小区内表后管道由开发商建设时铺设。3月4日,工作人员巡视时发现该户表后漏水,当即止水并通知客户。根据《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城市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以注册水表为界,注册水表用水端之前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和维护,注册水表用水端之后的供水设施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和《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对供水设施的管理权限原则上以总表为界,总表及总表以外由城市供水企业管理,总表以内由用户管理。”因此表后漏水产生的水费应由用户或者产权人承担。如您今后在用水方面有疑问,可直接拨打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9610001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