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4-24 13: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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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指导目录〉〈河南省村级工作机制指导目录〉〈河南省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指导目录〉〈河南省村级组织证明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厅文〔2023〕17号)的通知要求,其中附件4 《河南省村级组织证明事项指导目录》第17条指出“申请人应当提供经营场所的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有效租赁合同等;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申请人应当自行征求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诉求人。
洛龙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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