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万基控股集团新《职工休假制度》规定:岳父母、公婆去世不能休丧假。想问:在社会高度文明和独生子女的时代,这项制度是否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否合适、合情?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4-23 09:21:4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按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酌情给予 1-3 天的婚丧假。岳父母和公婆不属于直系亲属,不在丧假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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