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份提交的汽车置换补贴申请,显示审核后需修改。
审核部门给的原因是“销售发票开具地,旧机动车登记证书(最后转让记录页)照片未看到本人持有记录”。
旧车此前从未进行交易,旧机动车登记证书在一直在本人(原车主)名下,转让记录页显示的是转让给了新车主,并未显示本人(原车主)的持有记录。
跟商务局电话沟通,接线员不负责审核工作,也不知道该具体怎么修改。
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需要怎么改?
回复部门:商务局 2025-04-23 15:52:44
已对诉求人进行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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