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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原来投诉过洛新开发区阳光新城小区电费物业费捆绑问题,政府部门回复的是这种行为合法。最近又看到一个单位不交社保问题的帖子,政府回复的还是合法。
2.我前一段就更离谱了,本月11号在百姓呼声上投诉洛新开发区阳光新城小区屡次停水物业不提前通知,到现在没审核通过,今天发现未通过原因是重复投诉。本人从未投诉过此内容,只是曾在网上看到过别人在上月8号投诉过,但问题一直没解决,本月11号停水30h物业仍没通知。于是就把别人的投诉截了个屏,这也算重复投诉?现在新安县开始明着包庇了吗?
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是不是新安县的特色?还是新安县有自己的法律?如果有请公示。
投诉 新安县 停水 开发区 新城 小区 回复 合法 物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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