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番五次咨询看守所,电话也打了,跑到窗口也问了,均被告知无法探视。于2025年3月31日判决下来,过去10天上诉期,已经可以申请会见,虽然刑期短,剩下刑期不足3个月不转监,在看守所服刑。但是为什么不可以会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依法享有会见亲属和监护人的权力。看守所工作人员不让会见,这属不属于知法犯法?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4-22 14: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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