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火车站玄武门大街路段夜间施工,噪音污染极大,严重影响居民休息,且封禁路段两段未公示施工时间,侵犯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论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告知附近居民。要求:立即责令停止夜间施工,并将最新作业时间张贴告知附近居民。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5-04-18 1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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