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4日与原洛阳九州汽车有限公司(广汽丰田洛阳九州启明店)签订预存基础保养服务合同(三年6次,已使用4次),缴费6000元(微信扫码5000元,支付宝1000元)。
2024年7月前往店内保养,被告知九州汽车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转让,现为广汽丰田洛阳丰嘉启明店。
2024年10月24日合同到期已满三年要求退款!
拒不履行合同,欺诈消费者。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5-04-15 13:59:1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洛阳九州汽车有限公司管辖单位是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车辆交易所,我单位不具有管辖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4月1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