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5-04-18 11:05:23
网民您好:经核实,根据《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栾政办〔2021〕8 号)文件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需经过以下环节: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提出申请 →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国土规划建设所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符合审批条件农转用审批后的农宅组织资料召开镇党委规委会审批→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国土规划建设所在农户开工前,到现场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诉求人赵某某家中原有宅基地,因年久失修形成危房。按照2022年度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危房拆除政策,2022年6月,为消除安全隐患将赵某原有宅基地上的危房拆除。经庙子镇工作人员与村组实地踏勘,拆除后的宅基地为建设用地。建议黄石砭村四组居民赵某某按照程序,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翻建手续。赵某某不愿意在原有宅基地上建设,想另批宅基地建设。赵某某的诉求不符合政策不予批准。咨询电话:6666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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