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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华保险违规操作,借机敛财

    2024年4月28日,孟津区河阳街道冶戍社区居民郭强投保新华保险“乐享人生E+保险产品计划”(保单号:66410172969253),保险责任明确包含“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200,000元”。2025年2月11日,郭强驾驶小型普通 行驶至孟津区大河路二广高速桥下时,撞到东侧立柱当场死亡。2025年3月28日,新华保险以“保单投保须知中规定:本产品计划仅限1-3类职业投保”为由拒赔。

    经向保险领域的人士请教,得知郭强是大货司机,有A照,属于第4类职业,确实不符合投保条件,但郭强2021年在新华保险投保的其他保单上明确载明是第4类职业,保险公司是明明白白知道的。同时,冶戍社区很多居民都是大货司机,这些人中也有一部分投了上述保险。看来他们投了也是白投,如果投保一年内不出意外事故,300元归新华保险,出了事故就不予赔付。想想后怕,全国范围内有多少第4类及以上职业的人员投该险种,一旦出了意外是不会赔付的。难道是他们主动找上保险公司的大门要求投保的吗?业务员对他们的职业类别不审查吗?如果明知他们不符合投保条件还让他们投保,这是一种什么行为?300元不多,但全国范围内加起来,该是一笔多么庞大的数字!这一惊天内幕随着郭强拒赔事件的发生才渐渐浮出水面。

    新华保险让明知不符合条件的人投保,违规操作,以此手段借机敛财,坑害百姓,令人不寒而栗。请求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以下事项:

    1.在洛阳范围内(暂且不统计河南省范围内)有多少不属于1—3类职业的人员在新华保险业务员的欺骗诱导下投了“乐享人生E+”保险或类似保险,每年缴纳了多少保费;

    2.对这种借机敛财,坑害百姓的行为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举报人 :郭冰冰

    2025年4月14日

    网友1589004 2025-04-14 评论0 浏览6764 编号 20250414111907986 [银保监分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25-04-15 09:28:28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举报事项,请以书面材料(包括举报事项及理由、证据材料、身份信息材料等)形式寄送至我分局。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330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洛阳监管分局办公室。电话0379-63307562。感谢您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洛阳监管分局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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