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阳光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地面车位(租赁)上安装充电桩收取500元设施保证金,是否合理?有没有依据?并且说什么时候不用了,拆除了,恢复了原样就退。业主安了充电桩是要用的,如果一直在用,是不是就不退了?此问题反映到物业管理部门,被转到社区调解。这不是调解的问题,我的投诉是想让发改委答复此保证金应该不应该收,有没有依据?另外,物业说已经签了协议,为啥还要投诉?当时我就提出要文件,但他那不出来,如果我们不签,物业不出证明,电业局不给装充电桩。只能装好后投诉。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现在物业成了大爷,业主是弱势群体,办点事真难呀!就这么简单的问题就得不到答复。如果发改委说可以收取,并提供文件依据,我们无话可说,如果说不能收,要给出明确答复,没有收费文件,建议有关部门来调查处理,不能把问题推给社区,社区解释不了,也给不出结果,请不要踢皮球好吗。发改委只要回复有没有收费许可或文件依据即可,请不要再转到办事处。办事处又不解决这样的事情,况且他也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收费依据。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5-04-14 16:55:4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社区已将反映问题上报给职能部门,目前正在督促物业公司尽快解决并明确解决时限,物业公司回复正在沟通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邙岭路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