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三院住院期间光检查没有药不给报销,医院医生说医保局规定的,请问有这个规定吗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经与河科大一附院您管床医生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如下:于2025年3月3日科大一附院肿瘤外科一病区办理住院,住院后仅做相关检查,与2025年3月5日要求办理出院。根据医保发〔2021〕5号文 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第四条、其他不予支付的范围内第5条规定体检类不予医保支付。针对此种情况医保不予支付。 感谢您对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我们是因为在门诊看病,被检查出来胃癌,随时医生就让住院,住院期间为进一步了解病情发展,医生来了一系列检查单做检查,随后子女要求去他们工作城市手术便于照顾。怎么变成了体检类检查,何来此话,医院颠倒黑白!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5-04-16 16:48:07
网友您好:
洛阳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解释了有关政策。
感谢您对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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