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三院住院期间光检查没有药不给报销,医院医生说医保局规定的,请问有这个规定吗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5-03-31 15:13:47
网友您好;
经与河科大一附院您管床医生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如下:于2025年3月3日科大一附院肿瘤外科一病区办理住院,住院后仅做相关检查,与2025年3月5日要求办理出院。根据医保发〔2021〕5号文 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第四条、其他不予支付的范围内第5条规定体检类不予医保支付。针对此种情况医保不予支付。
感谢您对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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