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口接孩子放学,每天就半个小时放学时间段,平时也没人往那去,被贴条了,18.08贴的条,18.10当即找到贴条的交警,沟通半天没用,18.12开走,从贴条到沟通到开走不到十分钟。就不行,怎么说都不好使?犯了天条了吗?一所学校接了六年孩子了,每天站在路口几名交警指挥交通,就你来了就你会贴?就你能?只管贴条?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随便停随便放,你咋不贴,停在里面一排你咋不贴?说什么15分钟开走,两分钟都不好使。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4-10 10:11:32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市规模、空间形态、活动特征,充分考虑道路在城市路网系统中的功能作用、交通流量等实际情况,洛阳交警选定177条城市区主要道路作为严格管理路段。您车辆停放的路段为城市区严管道路,依据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第一章第五条之规定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应当提醒纠正在先,责令立即驶离。经提醒纠正后,未按要求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按要求驶离的,不予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一)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交管部门建议您停车时将车辆按规定停放至停车泊位内,同时,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陈述申辩,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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