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90条和第991条自然人享有身体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头发作为人身的一部分,属于公民自己的支配和控制范围,学校无权进行强制干预,学校强制学生剪头发的行为直接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侵害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利是违法的,学校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人权利和选择,不能通过强制手段来推行校规或者达到某种整齐划一的效果,我认为学校的校规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5-04-16 09:10:59
网友,您好!
根据《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及《洛阳市第十二高级中学学生仪容仪表管理规定》相关内容,需要对学生进行仪容仪表管理,培养学生的良好生活习惯,帮助学生树立良好形象,塑造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如有疑问可与学校沟通,共同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网友56235 2025-04-11 09:06:21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我很高兴孩子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 但也感到可笑,孩子只会片面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律。 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章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网友1588540 2025-04-19 15:52:15 【洛阳市洛龙区】
我想知道是民法典错了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错了,这两个怎么冲突啊,您能给我说一下吗
网友56235 2025-04-11 09:08:09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学生和家长只主张权利,却忽视应尽义务,这就是现在教育越来越难做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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