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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应加强与住建部等部门的统筹协作,共同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目前本小区物业以政府单位下发文件拒绝业主在本小区地库安装充电桩,实在难以理解!如果真的是消防整改问题,那就请有关部门和物业加快推进该事项进展,不要每次一问就是以此搪塞,也没有看到实质性进展,购买新能源车涉及的免费充电设施安装仅有1年期限,如果按照目前的回应,到期后的安装费用,请问又有哪个部门可以承担呢?
充电 安装 部门 小区 设施 物业 进展 地库 下发文件 推进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4-10 15:27:51
网友您好: 经了解,社区工作人员已联系物业,物业表示小区停车位不具备直接安装充电桩,现小区暂时不能安装充电桩,待物业与消防部门协调规划,如条件允许,再规划新的充电桩。感谢网民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关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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