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04-07 10:27:56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所留电话为“保密”,我们无法与您直接联系。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申请人可凭相关申办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一)合同签订之日起 5年以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且加盖“房管部门合同备案专用章”)或《现房买卖合同》原件。
(二)已付购房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或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
(三)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提取申请人本市的中、建、工、农、交、邮储、中原银行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
(五)购买非我市行政区域以内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费明细(住房 公积金缴存地应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职工个人 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非销户状态且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
在三门峡、济源、汝州和平顶山购房视同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房,不受异地购房提取条件限制。
职工购买再交易(二手)自住住房的,提取申请人可凭相关凭证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一)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二)5年以内的二手房交易过户缴纳契税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税种为契税)和 缴纳契税同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或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
(三) 通过司法拍卖渠道获得住房的,需提供《执行裁定书》及缴款票据原件。
(四) 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五)提取申请人本市的中、建、工、农、交、邮储、中原银行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
(六) 购买非我市行政区域以内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费明细(住房 公积金缴存地应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职工个人 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非销户状态且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
在三门峡、济源、汝州和平顶山购房视同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房,不受异地购房提取条件限制。
提取额度
在不超过提取总额的前提下,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旧房门窗更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支持将提取申请人范围扩大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提取总额不应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此阶段性政策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提示: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提取条件且参与提取的,还应提供证明配偶关系的结婚证、子女或父母关系的户口簿,以及配偶、子女、父母的身份证件等身份证明材料,仍不能证明的由受理部门向有关部门(或提取申请人的单位)函询验证)。
偿还商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前结清和部分提前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人可凭相关凭证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一)购买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 或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
(二)购买再交易(二手)住房的,应提供: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税种为契税) 和 缴纳契税同时开具的《 增值税普通发票 》原件 或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
(三)借款合同原件。
符合政策再次提取的,2018年5月21日之后,持以上要件办理过一次提取的,之后办理可不再提供。
(四)按月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并加章的最近3个月的还款明细(提取申请日大于当月还款日的须包含本月还款记录);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借款人在异地有公积金缴存记录的需出具贷款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加章的最近3个月的还款明细(提取申请日大于当月还款日的须包含本月还款记录)和借款人所在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明细。
(五)提前结清或部分提前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出具的1年以内的贷款结清凭证及还款票据或部分提前还款凭证及还款票据原件;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借款人在异地有公积金缴存记录的需出具贷款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加章的1年以内的贷款结清凭证及还款单据或部分提前还款凭证及还款单据原件和借款人所在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明细(用于佐证借款人在异地公积金账户用于该住房公积金还贷金额核算)
(六)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七) 提取申请人本市的中、建、工、农、交、邮储、中原银行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
(八) 购买非我市行政区域以内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费明细(住房 公积金缴存地应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职工个人 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非销户状态且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
在三门峡、济源、汝州和平顶山购房视同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房,不受异地购房提取条件限制。
提取额度
(一)首次提取时间应在还款满 12 个月后申请,提取金额不得大于上一年度实际还款本息总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再次提取间隔应大于12个月(对应日)。
(二) 在不超过提取总额的前提下,提取申请人及配偶 可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注:须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佐证夫妻关系的有效凭证,仍不能证明的由审批部门向有关部门函询验证。)
如对我们的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