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花园二期地面车位,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私自收费,属于违法行为,请政府相关部门查处,责令其改正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关于您反映的路通花园二期地面车位收费问题,我镇城建部门已联系小区物业,督促其尽快联系开发商确认地面停车位归属,若归全体业主所属,要求物业向业主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人民政府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4-05 09:21: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路通花园二期地面车位收费问题,我镇城建部门已联系小区物业,表示该费用为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协调小区内车辆挪车等。 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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