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8点49分40秒在湖北路小学门口送小朋友上学,因路边原有的道路停车位取消掉了,就临时停路边了,然后就被交警贴违章单子了,8.50我就见到了辅警同志,希望通过沟通,参与下柔性执法,10分钟内驶离,经过沟通得知,此路段为严管路段,没有所谓的柔性执法,违章我也认,但不理解,停车位取缔是政府行为,严管路段设置也是政府行为,柔性执法也是政府提倡的,在此我一丁点都没有感受到温度,只有冰冷!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4-03 10:29:50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市规模、空间形态、活动特征,充分考虑道路在城市路网系统中的功能作用、交通流量等实际情况,洛阳交警选定177条城市区主要道路作为严格管理路段。您车辆停放的路段为城市区严管道路,依据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第一章第五条之规定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应当提醒纠正在先,责令立即驶离。经提醒纠正后,未按要求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按要求驶离的,不予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一)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高峰期间道路通行车辆较多,避免车多排队造成缓行,严管路段禁止临时停车,交管部门建议您停车时将车辆按规定停放至停车泊位内。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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