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判责问题

    3月31日晚上19:24左右,行人站在路边安全区域聊天并且招手示意车辆通行,然后我驾车低速通过斑马线。第二天交管监控判我违章真是申诉无门,无奈之下在此诉说苦衷希望可以得到正确的处理方法!

    皓清 2025-04-02 评论2 浏览1817 编号 20250402113227690 [公安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4-02 15:10:34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辖区大队通过核查监控视频后确认,行人在准备通过斑马线时,不存在您所描述的动作,且您未停车让行直接通过,行人在您车辆通过后才通过斑马线,您驾驶机动车斑马线未礼让行人的违法事实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如果您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摄像头是很难判定有没有让你先走的动作的,有些动作幅度并不大,所以装好行车记录仪,在保存好证据的情况下再通行,要不就停下来等对方过。

    +1 +1 回复

  • 刹车灯都没有亮,怎么证明你有主动减速让行?罚200不亏你

    +1 +1 回复

  • 哈哈哈,说的比唱的都好听,罚的漂亮。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