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号,我在景华路周山大道交叉口临时停车,我去地下步行街取东西,前后不到1分钟,上来看到交警正在贴罚单,跟他解释他又不听,我要向市里反应,向国家反映,太不人性化了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4-02 10:49:45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市规模、空间形态、活动特征,充分考虑道路在城市路网系统中的功能作用、交通流量等实际情况,洛阳交警选定177条城市区主要道路作为严格管理路段。您车辆停放的路段为城市区严管道路,依据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第一章第五条之规定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应当提醒纠正在先,责令立即驶离。经提醒纠正后,未按要求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按要求驶离的,不予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一)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交管部门建议您停车时将车辆按规定停放至停车泊位内,同时,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陈述申辩,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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