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宜阳县乡镇卫生院婚假产假具体执行标准是什么?如果单位不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擅自缩短产假为三个月或不执行配偶护理假,算不算违法? [查看详情+]
网友你好: 我县各医院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第二十五条内容执行,落实职工福利待遇。具体事宜可联系您所在的用人单位。 宜阳县卫健委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5-04-08 11:13:39
网友你好:
我委已将有关政策规定下发至各医院落实职工待遇,有相关诉求请及时联系用人单位,或可详询0379--68823837。
宜阳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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